2019年1-9月全省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总额65065.07万元,使用总额83500.58万元。其中:国有重点煤矿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总额37016.07万元,使用总额35106.46万元;国有地方煤矿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总额628.13万元,使用总额1037.43万元;乡镇煤矿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总额27420.87万元,使用总额47356.69万元。